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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務處】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惠燕獎助學金請領辦法

新竹縣立照門國民中學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惠燕獎助學金請領辦法

一、來 源:本獎助學金由楊政憲先生提供。

二、申請對象:家境清寒但品行良好之本校七、八、九年級學生。

三、申請名額及金額:本學期名額共計十名,每名貳仟元。

四、申請資格:
1.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,經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狀況及日常生活表現。
2.前一學期日常生活表現85分以上並未受警告(含)以上處分、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。
3.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未逾新台幣肆仟元以上者優先。

五、申請期間:依教務處公告時間提出申請。

六、應備申請文件:
導師填寫之申請書乙份。

七、申請方式:
由導師於10 月17日(星期五)前向教務組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,擇期頒發本獎助學金。

八、申請人數超額時,則依下列順序篩選: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金額較低者、日常生活表現較高者、學業成績平均較高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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