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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導處】轉知: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22156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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