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導處】公告: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惠燕獎助學金申請
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惠燕獎助學金
一、來 源:本獎助學金由楊政憲先生提供。
二、申請對象:家境清寒但品行良好之本校八、九年級學生。
三、申請名額及金額:本學期名額共計五名,每名參仟元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,經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狀況及日常生活表現。
(二)前一學期日常生活表現85分以上並未受警告(含)以上處分、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。
(三)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未逾新台幣肆仟元以上者優先。
五、申請期間:依教導處公告時間提出申請。
六、應備申請文件:
導師填寫之申請書乙份。
七、申請方式:
由導師於114年1月15日(星期三)前向課研組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,擇期頒發本獎助獎金。
八、申請人數超額時,則依下列順序篩選: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金額較低者、日常生活表現較高者、學業成績平均較高者。
九、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,經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一、來 源:本獎助學金由楊政憲先生提供。
二、申請對象:家境清寒但品行良好之本校八、九年級學生。
三、申請名額及金額:本學期名額共計五名,每名參仟元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家境清寒或突遭變故,經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狀況及日常生活表現。
(二)前一學期日常生活表現85分以上並未受警告(含)以上處分、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。
(三)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未逾新台幣肆仟元以上者優先。
五、申請期間:依教導處公告時間提出申請。
六、應備申請文件:
導師填寫之申請書乙份。
七、申請方式:
由導師於114年1月15日(星期三)前向課研組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後,擇期頒發本獎助獎金。
八、申請人數超額時,則依下列順序篩選:前一學期及當學期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金額較低者、日常生活表現較高者、學業成績平均較高者。
九、本辦法經主管會報通過,經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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